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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律师协会召开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31日作者:黄冈市律协
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2月23日上午,黄冈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300余名执业律师召开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动员大会。大会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德主主持,省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王运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廖胜利出席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晓华代表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作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动员报告。
周晓华在报告中指出: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我们律师执业息息相关,因此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律师刑事辩护工作。一是要切实从全局高度深刻领会和把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其重要意义;二是要抓住做好新形势下刑事辩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三是要切实加强学习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组织领导,为律师执业创造好的环境。
湖北中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童劲松代表全体律师就实施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做到坚持学习,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修法精神和立法原则;二是做到坚持依法辩护,落实贯彻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三是做到顾全大局,在刑事辩护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